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董洁)天津籍男子利用汽车干扰器干扰他人车门上锁,盗窃车内财物,先后作案6起,涉案价值25000元,所得财物全部挥霍。近日,唐山路南区公安分局文北派出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祁某擒获。
5月18日,该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驾驶宝马轿车外出买东西时将车停在路边,约20分钟后返回车内,发现车内皮包被盗,包内有现金约4000元、数张银行卡等财物。报案人在派出所期间,其手机收到多条银行提示短信,一张银行卡内的10400元现金,被人分四次盗取。
接报案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期间,该所辖区内又相继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在一盗案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中,办案民警发现了一名驾驶黑色电动车的男子打开车门实施盗窃的全过程。随后,民警根据已掌握的嫌疑人及车辆特征,大量调取沿街监控录像,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大致活动范围。
8月13日,办案民警有针对性地沿胜利路展开布控。下午,嫌疑男子进入民警视野。17时40分许,办案民警在一烧烤摊,将正在吃烧烤的嫌疑男子擒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祁某,39岁,无业,天津籍。据交代,今年4月,其从网上花800元购买了一台汽车干扰器,周边30米左右范围可以影响汽车电子控制器,使车门不能上锁。5月18日,其驾驶黑色电动车寻找作案目标。15时许,一辆宝马轿车停在了他的前面,他当时便打开了干扰器的开关。车主离开后,其便打开车门,将车后座上的黑色皮包盗走,驾电动车离开了现场。打开皮包,祁某发现包内除有约4000元现金外,还有数张银行卡,且在一纸条上有一密码。祁某随即来到一家银行,经尝试,将一银行卡内10400元现金分4次取走,后将皮包和卡丢弃。在此之后,祁某又先后5次以同样手段实施盗窃,所获财物全部挥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停车场、沿街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也不要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包裹放置车内显要位置,以免引起窃贼的注意。停车后,要用手轻拉车把手,检查车辆每个车门的落锁情况。发现按下车辆闭锁遥控器但车辆没有正常上锁时,可能受到干扰器干扰,应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发现车内物品失窃后,要及时打电话报警,或寻找就近的警方巡逻车或执勤警察,对周围进行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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