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除了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但就现在看来,依然有13个省级政府尚未公开“三公经费”。
就现在已公开的18个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来看,主要问题表现为三点;第一,各省份预决算的公开范围大小不一。除少数涉密单位外,有的省份已经涵盖大多数省本级政府部门;但也有省份“三公”预决算公开刚刚在少数部门小范围试点。第二,省级政府的“三公”公布数据普遍比较粗略。有的省份只公布了本级政府“三公”各项的总数,甚至没有说明,公众也难以由一个数字看出“三公”究竟是高是低,合理还是不合理;不过,少数省份公布了预算比上年的增减情况,能看出“三公”到底压缩在了什么地方。第三,各省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形式不同。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的方式是由各部门自行在网站上公布,有些省份还将各个政府部门的“三公”统一晒在了省政府信息网站上,方便公众统一查阅对照。
网友的看法更是众说纷纭,有的赞扬政府公开透明,有的批评政府开销大不敢公开。但是笔者认为,按照我国的国情,想要“一步到位”把“三公”明细公之于众,是有难度也是不现实的。凡事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80余中央部门集中公开决预算情况,各省级政府也陆续公开“三公”,虽然有早有迟,但敢于亮出“账单”,已是可喜的一步,我们应理性看待其积极意义。
首先,公开是一个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有助于加快信息建设的步伐。从中央的角度来讲,公开也是顺应民意,与时俱进的,是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府的。其次公开能更好的让民众对政府开支得到有效的监督。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没有监督权力就会无限膨胀。最主要的,公开将促进相关部门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或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当然,公开只是手段,公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切实让“三公”支出降下来。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公开也只是个起点,随后的工作更为重要。比如:公开的内容要具体,要让群众看得清清楚楚;对于公开过程中群众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回应,涉及违规使用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等等。唯有如此,公开“三公”支出才会真正受到群众的欢迎。如果无视群众意见,公开只是政府部门单方面的“表演”,时间长了,公众也必然会产生视觉疲劳,进而很可能对“三公”支出的监督失去信心。(李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