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福利是否矫枉过正?
2013年可谓是禁令不断,对官员腐败的严惩遏制立竿见影,百姓称赞不已。随着“禁令”而来的,还有令公务员们的感叹,福利是否太过于“一刀切”。
公务员一直是众人热盼的好工作,2013年的多项禁令让有些公务员开始思考辞职。以往的灰色收入购物卡、高档烟酒、吃喝宴请等等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固定的薪资待遇,无论其所在部门是为实权还是为清水。这样的迥然差异下,心中有所落差实属正常,但是,既然选择报考公务员这一条路,就应当对其福利待遇有着清醒的认识,考入公务员职位是为实现自身为民服务的价值,这些原本不应当的“额外收入”本就不是其福利范围。因为这些“福利”和心理落差就辞职的其本身的存在就令人质疑,难道是因为灰色收入就从事公务员工作的?那岂不是潜在的贪腐官员雏形?
但是,我们也应该正确的面对禁令带来的问题,任何改革都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进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要看到公务员在地区上、职位上的区别,所以禁令要更精细更切合实际,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基层的公务员,本来收入就较低,国家及地方政府给予的一些生活福利在当下也都免除了,禁令是针对那些违法违规发放的财务,但现在正常福利也都取消了,生活上未免有些吃力。对于本身工资待遇较好,职位较高的,严格限制,而对于基层条件较差的,本就从未有过违法违规福利的单位,应适当的调配。并且,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公务员此种职业确实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但其本质还是为一种职业。作为职业来说,也就应当有着其应有的福利保障,每个企业员工不都享受公司给予的福利及年终奖励。我们可以严格要求公务员的工作行为,但我们不能苛刻公务员的待遇。
毫无疑问,禁令的初衷是希望遏制违规违法所发、所受财物。但如若仅仅因为贯彻落实禁令而贯彻落实,从而将所有福利待遇“一刀切”,岂不是直接损害的是那一些原本都未曾享受“违规福利”之人的权利,如果简简单单的一概而论,是否太过于矫枉正过?(王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