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玩纸牌接龙,对群众的提问默不作声。”昨日上午,网友“河蟹哥哥”发微博称,一名群众前往资阳市九曲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反映自身诉求时,负责接待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却背对群众玩电脑游戏,完全不理睬群众的提问。(华西都市报)
对此,该工作人员的同事称其是“被陷害”。其理由是有人故意打开电脑游戏,等该工作人员“上套”,然后还用手机录下来作为举报证据。而资阳市九曲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正在调查此事,不管是否被人“下套”,该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游戏,属于违规行为,单位内部已经做出处理,让其做出书面检讨。
对于该工作人员同事的“打抱不平”,如果只是从个人行为来说,作为同事或是朋友,在其受到挫折时力挺一下倒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拿出“被陷害”作为犯错之后开脱责任的借口明显不合适。如果她没有玩游戏,办事群众也就不会拍她,更不会举报她了。即使“被陷害”的假设完全成立,如果说遇到游戏残局就可以继续打完,那岂不是说遇到其他违规甚至违法的事都可以继续做完,并且还可以不用受到惩罚了?这样的逻辑显然是荒谬的。再者说,如果一个游戏残局的诱惑就能如此容易的“陷害”成功,那么很难想象在面对金钱或者其他更大的诱惑时,还能够坚持住原则和立场了。
相比之下,当事女干部所在单位的处理方式就值得肯定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上班时间打游戏”的事实无法改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就已经形成,做出相关处理也实属应该。在办事群众的录像下还能够坦然的玩游戏,明显就是缺乏纪律意识,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群众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在社会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于这样的干部和此类的行为,就应该做出处理,让当事人警醒,给其他人以震慑。(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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