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有制度”还要“有力度”
——加强监督为干部选拔任用护航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日前,中央颁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既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可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1月25日新华网)
作为监督最给力的主体,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用好手中的权利,对选拔对象和选拔程序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把好选拔任用第一关,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提拔”,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首先,在确定选拔任用对象前,全面考察其人事档案、工作实绩、党风廉政情况等,对任何一方面存在“污点”的候选人坚决说“不”;其次,加强选人用人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杜绝“带病提拔”、“火箭提拔”、“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突击提拔”等非正常的提拔情况发生;建立健全倒查机制,一旦发现选人用人存在违规现象,不但要处理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从而起到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政府单位的监督触角并不能深入干部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监督作为政府监督的有益补充,就显得十分有必要。群众能发挥好“侦察兵”的作用,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反映,如各级政府的政务微博、“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等,再由政府部门后续跟进,政府和群众的相互配合定能让违规选拔无所遁形。
新出台的《干部任用条例》要发挥好制度约束作用,还需通过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其保驾护航,将“有制度”和“有力度”完美结合起来,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为党和人民选拔出一批又有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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