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1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治理大气污染,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严重影响着民生改善和开放环境,防治工作刻不容缓。但也要看到,我市的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依赖资源粗放发展的结果,防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进一步坚定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强力推进,常抓不懈,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综合施策、源头治理。要突出抓治污,重点抓减煤,着力抓控车,广泛抓增绿,把各项防治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环保、公安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要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全面启动惩罚性和差别价格措施;要加强宣传教育,凝聚共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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