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了重要讲话,再一次讲到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前瞻性,要求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提出了六点要求。
反腐工作,不仅是国家上层的任务,越是基层,越是重要,有的干部在一定的时间和地方,经过一系列的串联和编织,会形成一个成链条,成网络,成产业的腐败集团,有的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损公肥私,滥用职权,群众对其是敢怒不敢言,受冤无处告的不良局面,极大的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因此笔者认为,如何真正的因地制宜的落实好六项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提高制度的威慑力和执行力,是重中之重。
一是要“勤拔草”,对于群众和社会这块“土壤”,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杂草来威胁正常的作物的生长,反腐倡廉就是要从干部队伍中拔出“杂草”,而拔草不能只是一次性,偶尔为之,应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本地人员和外地人员相结合,勤拔,细拔,做到表面无杂草。
二是要“深挖根”,腐败是需要养料的,表面的现象更重要的是下面的根系,因此,要深挖根,不仅是要把根挖掉,更要化验出是哪里提供的养料。反映到干部队伍就是,不仅要查谁腐败,更要查谁行贿,因为只有一方是不行的。
三是要“喷对药”,众所周知,杂草极其顽强,仅仅靠拔草和除根还不够,更要打上除草剂,将种子也消灭在土壤里,才可以更有效地防止杂草重生,才能保障作物的良好生长。因而,建立良好的法律法规,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进行下去,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牢固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一叶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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