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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入场费”是一道“堵心菜”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4-03-04 9:12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贵州贵阳市民李先生准备10月份办婚礼,但在预定婚宴时,发现多家酒店都要收取一笔“入场费”。记者调查发现,收婚宴入场费已成贵阳中高档酒店的“潜规则”(据2月28日《贵阳晚报》)。

  上网一搜,有关酒店收取“婚宴入场费”的报道连篇累牍,信息海量,看来,这一潜规则不仅贵阳有,而且已经通行全国。

  “婚宴入场费”就是婚宴中的一道“堵心菜”。消费者预定了酒店的大厅、包厢等场地,就获得了场地的使用权。在婚礼当天,消费者拥有处置大厅或包厢的权利,并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场地交给任何一家婚庆公司使用,酒店无权再向消费者或婚庆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实际上,酒店大厅或包厢的使用费用,已经作为酒店成本的一部分包含在消费者的餐费里。酒店将其单独分出来,再收取“婚宴入场费”,不管是向婚庆公司收取还是向消费者收取,都构成了重复收费。

  有人说,如果酒店在收取“婚宴入场费”之前明码标价并告知消费者,就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是合理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酒店提供给消费者的选择只有两种——要么接受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要么缴纳“婚宴入场费”,实际上,这两种选择对消费者都不利,都不是消费者想要的。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大都收费较高,酒店虽然声称免了“婚宴入场费”,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花的钱不仅不会少,反而有可能更多。“婚宴入场费”更是赤裸裸的额外负担。酒店表面上给出了两种选择,但消费者却没有真正想要的选择权。酒店以收取不菲的“婚宴入场费”来迫使消费者选择其指定的婚庆公司已经构成了搭售行为,而对不使用其指定的婚庆公司的消费者收取“婚宴入场费”也构成了强制交易,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涉嫌限制竞争。

  诚然,婚庆公司有可能对酒店的一些设施造成损害,但酒店根据损害程度要求婚庆公司或消费者赔偿就可以了。酒店不管设施有没有损坏、损坏程度如何,都收取一笔可观的“婚宴入场费”,违背了最基本的损害赔偿法理原则。有些地方的酒店只向婚庆公司或消费者预收一定的设施保证金,待婚礼举行完毕后,如果未造成设施损坏则退还保证金,造成了损坏则按损坏程度扣除赔偿金,这样做才是合理的,值得借鉴。

  鉴于各地对于酒店收取“婚宴入场费”是否合法合理还存有认知歧义,立法部门以及工商、消协等职能单位应该尽快拿出统一权威的解释来,借此对酒店行业进行规范指导——撤掉“婚宴入场费”这道“堵心菜”。同时,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让消费者心中有数,维权有据有底气。(唐山客)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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