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每年都有约60名公务员离职,尽管这个数字比入职的人数少,但是趋势是上升的,“哪怕每年增加10个,都会引起我们的关注。”王耀文说,“深圳公务员其实挺辛苦的,在这里都有无比大的压力。像我们现在进行的公务员改革,做薪酬测算,经常加班加点,挺累的。相比深圳的一些大企业,薪酬不高。”(2014年3月25日,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近年在全国,因为薪酬待遇问题离职的公务员呈上升趋势。由此引发了公务员工资是否应该上涨的争论:基层公务员“吐槽”待遇差、要改行,而公众质疑公务员群体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在“撒娇”。这场体制内外最为激烈的交锋在今年两会期间进入了白热化。
深圳市利用8年时间探索出了一条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为“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公务员分通道发展的公务员分类改革的路径。基本做法是:根据与现行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一定比照关系,简化工资构成,将工资总额“打包”为薪级工资,共设置若干个薪级,按照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各职级的对应关系,每个职级对应若干个薪级,根据个人年功积累和现实表现情况,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在其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一个薪级,每3至5年满足条件可晋升一个职级。公务员的住房、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与薪级挂钩。
与此同时,一项针对全国公务员录用、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已在紧锣密鼓筹划中。这项改革无疑会牵连到公务员的薪酬。这项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更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管理。全新的管理模式,无疑将改变时下传统公务员管理模式的“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现象。
笔者认为,现在整个社会对公务员工资比较敏感,即便是公务员合理的变动,都可能引起社会上的非议或矛盾,所以要特别注意立法过程的透明,以及法律内容的科学、合理和平衡性,避免社会矛盾。同时,公务员分类改革已“箭在弦上”,人们期待公务员改革办法能够尽早出台,露出“庐山真面目。”
(来日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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