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探索,广东深圳在《公务员法》规定的框架下,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从现行的单一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中,逐步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王耀文向媒体介绍,通过通道的设计,可以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天花板”抬高到副处的待遇。专家称,公务员职业规划由“独木桥”变为“多车道”,可以较好地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压职压级问题(据3月25日新华网)。
这种改革是基层公务员的福音,让基层公务员无限期待,大家希望,它来得越快越好。
一直以来,基层公务员被牢牢地束缚在职务的天花板下,由于很多县区所属部门的一把手才是正科级,副科级也就那么几个,因而,大多数基层公务员终其工作生涯也“熬”不上领导系列的股级,有些人甚至当几十年“大头兵”。而在既有的模式下,公务员的职务上不去,薪酬也就上不去。一个人的工作动力既来自于信念、职责和纪律,也来自于合理的评价、价值实现和回报,当基层公务员普遍受困于职务、薪酬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认可度的天花板时,其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平心而论,这一点,无法通过制度约束和监督有效地弥补。
如果通过改革掀掉压在基层公务员头上的天花板,让他们不用再挤当官这一独木桥,而是拥有更多更快上升的路径,让他们能在努力工作的前提下享受到更高的待遇,让他们的上升之路公平公正,那么,基层公务员的前程就增添了很多亮光,基层公务员就有了想头,有了盼头,有了干头,有了成就感。公务员分类改革能够极大地激发基层公务员的爱岗敬业意识,促进履职尽责,加强自我约束,有助于基层公务员摒弃官本位思想,全面转变作风,有助于整个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稳定。
有关劳动价值观的一句流行语是:拿多少钱的工资,干多少钱的活。这句话虽然有些偏颇,却也有合理之处。公务员也是劳动者,不考虑法定职责和纪律等因素,单讲主观能动性,他们能够得到多少认可和激励,就会付出多少努力。所以,通过改革改出基层公务员的盼头和干头是很有必要的,深圳的经验可以推广。(唐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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