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查处两起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赵珺 通讯员海波、俊杰)5月10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查处了两起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
4月20日,滦县公安局接唐山师范学院滦州校区举报称,该校区附近有多处利用高音喇叭制造噪声的行为,给学校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接报后,该局环安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对唐山师范学院滦州校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限期整改,多数商户自行拆除了高音喇叭,但仍有个别商户抱有侥幸心理,未对高音喇叭进行处理。
5月10日,环安大队民警在滦县老城检查时发现,某音响店和某眼镜店仍然使用扩音器制造噪音,经检测音响店扩音器音量为99分贝,眼镜店扩音器音量为106分贝,均超出城市2类环境噪声标准。该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2家店铺老板予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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