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警方查处两家“十五小”企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赵珺 通讯员海波、俊杰)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按照市局“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行动再添新战果。
5月9日,该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实施“零点行动”,对滦县滦州镇顾家庄村进行突击排查。在排查过程中,环安大队民警发现,该县某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某球团厂(均属于“十五小”企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储存柴油,利用自备的柴油发电机非法从事铁球烧结生产。该大队遂联合县环保局对两家企业进行关停处理,并将两家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和刘某某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带回该局询问。经询问,王某某、刘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滦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分别对二人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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