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人防办工作人员正在解答读者咨询。 记者赵亮 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6月26日9时至11时,市人防办副主任张雅田带领市人防办指挥通信处、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0211”管理站的相关负责人到本报值班。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共接待来访20人,接听电话25个,对于市民提出的有关防空警报建设和人防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值班人员当场受理并给予解答。
市民胡先生打电话咨询,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警报音响有哪几种,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如何行动?值班人员解答说,经市政府批准,今年我市定于7月7日10时至10时13分,在城区和各县(市)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根据国家规定,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市民听到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后,不要恐慌,应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市人防办特别提醒,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是人防战备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每年只试鸣一次,真正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建设投入资金大,安装不容易,维护管理好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更难。防空警报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因特殊情况确需移动或拆除的,应当提前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人防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施移动或拆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5日前发布公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放警报信号或使用相同的音响信号。对违反相关规定,比如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防警报设施、阻挠安装人防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等情况,由市人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女士来到值班现场咨询人防工程与普通地下室的区别,国家对建防空地下室有什么规定。值班人员解答说,人防工程又称人防工事,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通讯和医疗救护等需要而建造的地下防护建筑。普通地下室是为稳定地上建筑物而实现某种用途而建的,没有防护要求。作为人防工程的防空地下室,是根据人防工程防护要求专门设计的。它们的不同点有:人防地下室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实、坚固,除承重外还有一定抗冲击波和常规武器袭击的能力;人防地下室结构密闭,有滤毒通风设备,有防化学、生物战剂的设备和能力,普通地下室没有;人防地下室有室外安全进出口,普通地下室没有;人防地下室的防震能力比普通地下室强。
此外,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31条规定:对不建或少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修建;逾期不修建的,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下罚款:①应建未建面积不到500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②应建未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到1000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③应建未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贾雪松 王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