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罚款、禁驾两年
俩司机二次酒驾损失大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两名驾驶人因二次酒驾被丰南交警查获,他们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及行政拘留、两年禁驾的严厉处罚。
10月22日20时许,丰南交警大队民警在唐山南湖高速口处设立查车点开展整治行动,不久,一辆黑色轿车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该车驾驶人李某脸色通红,疑似酒后驾驶。后经检测,李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信息,民警发现其曾因酒后驾车,于2013年4月26日被查处过,这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23日13时25分,民警在运河东路与迎宾路交叉口集中查处酒驾行动时,一辆灰色轿车远远停下,民警上前盘查时,该车驾驶人只降下一点车窗。交谈中,民警能闻到阵阵酒气。经检测,该驾驶人王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信息,民警发现王某今年4月7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其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获时,其驾驶证已经记满12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李某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2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的处罚,对驾驶人王某依法作出罚款12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2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的处罚。
丰南交警提醒驾驶人,为了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驶,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枫楠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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