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动员培训会议召开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刘俊民、晁瑜)11月14日,我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动员培训会议在开滦集团召开,对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国家煤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省安监局局长刘宝玲,省煤监局局长秦文昌,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程文科,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出席会议。
会上,开滦集团负责人就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了汇报,秦文昌宣读了《河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行全面排查,第二轮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每轮工作时间大矿不少于10天,小矿不少于5天,两轮相隔时间为两至三个月,行动在2015年4月前结束。
黄玉治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彻底排查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防范事故。要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工作,发挥基层的创新精神,探索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要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
刘宝玲在讲话中强调,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义深远,要以排查为契机,解决实际问题,消除现实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排查中要强化红线意识,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刘宝玲要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工作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
刘建立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排查方案,明确排查责任,加大排查力度,彻底整治隐患,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更扎实。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及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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