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河北省召开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秦皇岛市某科级干部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河北省纪检机关要求全省以案为鉴,从案件中汲取教训。(11月12日新华网)
“从案件中汲取教训”,这句适合于各种腐败案的“结案陈词”,在越来越多的“小官巨贪”案面前,显得格外“点题”。马超群事件让人们感到触目惊心,记得60年代,当干部的家里来了客人,买半斤肉也要压在菜篮子底下,生怕群众有意见。而一个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如此大肆敛财,竟无人察觉?1.2亿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需要多少权力成本来交换,会牺牲多少公共利益,更会在相关的权力运作中,形成多少明显不公正的交易?这些都没人发现?
马超群这个“腐败标本”让公众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贪官腐败涉案金额不在于官员有多大,级别有多高,而在于其权力有多大,其手里有没有掌握垄断资源。比如,罗亚平垄断了土地资源,在土地运作中说一不二,就炼成了“女巨贪”;而掌握村集体资源的村官也可以炼成“亿万贪官”,比如,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3亿村官”张建东就是典型之一。
由“小官大贪”案件样本来看,猛刮反腐“风暴”不可缺,只有这样才能把贪官减少、肃清,但是,治本的力度必须同时加大。
一者,要约束“一把手”的权力,不论是县委书记、县长,还是局长,不论是检察官,还是村官,不论是国企经理,还是普通职员,谁接近权力,就要严格约束、监督,防止“一把手”一手遮天,在“我的地盘上”擅自决定一切;二者,不论是什么级别的官员,只要掌握公共资源,就要盯死看牢,否则,就会成为贪官寻租的筹码;三者,资源垄断现象必须打破,按市场规律运行,否则,垄断可能成为贪官寻租的机会。
(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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