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投诉处理中心运行两个月70名的哥被罚款停运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田菲菲)针对出租车乱象,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出租车投诉处理中心,至今该中心已投入运行两个月。记者获悉,两个月来,该中心共受理投诉683起,办结661件,其中70辆出租车违规经营事实清楚,70名驾驶人被处罚款、停运2天,并接受培训。
出租车投诉处理效率高
日前,记者来到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投诉处理中心,此时投诉中心接待二室的工作人员正给市民陈女士打电话,反馈投诉案件处理情况。据了解,12月6日10时30分,陈女士在凤宁花园小区打车,一辆车号为冀BT*033的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看到陈女士是孕妇且随身带了很多东西便拒绝拉载,陈女士随即拨打96303电话投诉。
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投诉处理中心主任孟伟介绍,投诉中心接待二室工作人员向陈女士了解情况,并记录发生纠纷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经过。随后,工作人员通知该辆出租车所属公司带领当事司机到投诉中心配合调查,被投诉的出租车司机承认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投诉中心执法人员开具了培训通知单,要求该出租车司机接受为期2天的停车培训,在诚信考核档案中记10分,并到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大厅接受罚款处理。
“本来就是想打个投诉电话疏解一下郁闷的情绪,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处理好了,还专门通知我处理结果,谢谢你们啊!”当接到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复电话时,陈女士很是满意。
孟伟介绍,在处理各类出租车投诉案件过程中,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由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负责调查核实投诉案件情况、负责给投诉人答复,一个投诉案件由专人一盯到底。对查实的违规经营出租车采取“诚信考核扣分、停车培训、罚款”三重管理措施,加强出租车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
七成投诉案件无法处理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首先与投诉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投诉案件的具体情况。采访期间记者注意到,工作人员共拨通了6位投诉人电话,其中1名投诉人留有发生纠纷时的音频证据,并且留存了乘车票据;1名投诉人没有乘车发票且记不清出租车的车牌号码;4名投诉人当得知要配合取证后主动放弃投诉。
“大部分乘客乘坐出租车不索要发票,发生纠纷时没有留下音频或视频证据,这些因素都导致投诉处理效率低或无法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副处长肖路介绍,在投诉中心受理的案件中,15%的乘客记不清发生纠纷的准确时间和车牌号码,也没有乘车票据,属于“三无”投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无法确定被投诉车辆、无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还有55%的乘客不愿意配合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甚至有乘客拒绝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取证,这些投诉案件就只能被视为无效投诉,归入办结类案件处理。
乘客维权意识有待加强
“即使司机主动出示票据,有的乘客也嫌麻烦拒绝发票;与司机发生纠纷,有的乘客认为事小忍忍就过去了;向出租车管理部门投诉时,有的乘客得知需要配合取证表示麻烦放弃投诉……这些虽然都是日常出行中的一些小事,但也恰恰体现了乘客维权意识不够强。”孟伟介绍,目前,市中心区3507辆出租车的车身、LED顶灯以及副驾驶座位前的驾驶员服务上岗证上都有出租车监督举报电话,当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时,市民可以随时拨打24小时交通服务热线96303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上车前要留意车牌号码,倘若没有索要发票,也可以记住投诉车辆;下车前不要忘记索要发票,一张有效的发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查出该车所属公司和所乘车辆的详细资料;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时可以留下相关的音频或者视频证据,以便日后投诉作为有力证据;遇到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投诉情况,积极配合取证,如果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投诉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还可以上门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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