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法院执结一起企业拖欠职工医保款案
238名职工喜领60余万元拖欠款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施疑 通讯员 张玉垒、云成林) 5月13日,唐山市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吴某等238名职工,在路北法院执行局领到了企业拖欠的60余万元医疗保险款,他们向法官们送上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执行干警的谢意。
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自2011年8月起停止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为保证医保卡的正常使用,职工个人垫付缴纳医疗保险款,但企业一直没有偿还。无奈之下,职工们将企业告上法庭。路北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2月10日判决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给付职工个人垫付的医疗保险费,但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12月30日,吴某等职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事件,路北法院及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院局务会研究执行方案。执行局一方面与双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沟通,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对其采取报失信人名单等多种法律惩戒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这天,拿到2271.94元医保款的吴某高兴地说:“感谢路北法院的法官们帮我们要回垫付4年之久的医保款,帮我们讨回了公道。”
据了解,路北法院执行局在涉民生案件办案过程中,想尽办法、加大力度,合理使用各种执行手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去年,路北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被评为“涉民生执行先进单位”。
本报记者 刘洪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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