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6月底结束
尚有两成多未进行年报,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张宏凤)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网上年报的日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现在距年报截止日期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据工商局年报数据分析,截止到5月31日,2013年,我市应年报的市场主体共有222152户,已年报市场主体161746户,年报率为72.81%;2014年,全市应年报的市场主体共有289131户,已年报的201205户,年报率为69.59%,全市2013年和2014年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到了最后冲刺阶段,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工商局企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公示信息方式包括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两种方式,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即时信息,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该负责人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部门提醒,未进行2013年和2014年年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在6月30日前登录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个体户可以选择通过公示系统报送,也可以选择纸质年度报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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