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为彻底收缴散失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坚决遏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河北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收缴枪爆物品集中行动。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为此积极采取行动,组织全局12个派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深入到辖区,对流动人口集聚地的房屋、无人居住闲置房屋等进行逐一清查。截止到目前,路南警方共收缴枪支7支,各类子弹4157发。
行动开始后,路南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紧密结合侦查破案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15年7月1日上午,永红桥派出所与刑警大队民警在永红桥辖区清查出租房屋及无人居住的房屋时,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屋内发现一支双管猎枪,经核查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线索后,民警将该枪支带回刑警大队。目前,该枪支已上缴治安大队。
随后,梁屯派出所、网安大队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7月2日破获一起网上贩售高压气步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缴获高压气步枪一支,铅弹4000余发及制作铅弹的模具、瞄准具等相关配件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郝某交代,其于一个月前在网上购买气步枪零件及制作铅弹的模具,组装成整枪,自己制作了4000余发铅弹,并在QQ上发布信息意欲销售。7月3日,网安大队再次收缴一支狙击枪外形气步枪。
在对辖区清查摸排的同时,为了加强对枪爆物品集中整治的宣传力度,结合烟花爆竹禁放行动,2015年7月2日上午,由路南分局副局长赵鹏坤带队,组织全局12个派出所30余名民警在路南区惠民道办事处门前广场开展了“缉枪治爆”、“收缴枪爆物品”专项行动的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中,治安大队及派出所民警向过往群众解惑答疑,宣讲法律、发放宣传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次行动的认识,调动了群众参与收缴、举报违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据悉,从6月24日至今,路南分局共收缴枪支7支,其中气枪3支,小口径步枪1支,双管猎枪1支,仿真步枪1支,仿真枪1支。各类子弹4157发,其中,军用子弹48发,铅弹4000发,空包弹44发,钢珠65发。
路南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枪支、弹药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广大群众应积极举报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枪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广大群众如有相关线索,可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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