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美丽的,但一个的青春可以平庸无奇,也可以放出美丽的火花;可以因虚度而懊悔,也可以用结实的步子,走向辉煌”。在这条格言的指引下,苏为众同志在警务保障处奉献了22年的青春,写满了勤奋、谦逊、严谨、求实。
苏为众,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在唐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工作至今。曾于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记三等功二次; 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唐山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2011年、2012年被评为“巾帼和谐之星”;2010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先进个人。
一、修身立德
政治上,该同志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树立了远大的理想抱负,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上,严于律自,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兢兢业业,克尽职守,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并不断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技能,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上,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纪律上,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提高能力
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各项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掌握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知识,深刻领会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并不断地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该同志平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用与时俱进的新理论指导现实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业务技能、严谨工作作风和综合办事能力,能够做到目的明确,行动协调,工作干练,效绩显著。
三、勤勉尽责
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08年5月担任国资科长以来,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在人员少的情况下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身先士卒,为人表率,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服从领导,令行禁止,并妥善处理与同事关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顾全大局,坚持协作配合,一职多岗,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心,认真掌握学习现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本操作技能,熟练运用于工作实践中。
四、提高绩效
日常工作中,始终牢记“认真仔细,不出差错,办理业务耐心细致”的宗旨。在财务科工作期间,先后分管过现金、银行、工资、票据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分别被保险局、医保中心和统计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5月担任国资科科长以来,认真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快速适应,在奥运安保期间多次往返财局,圆满地完成了采购任务,为奥运安保工作尽了微薄之力。每月将领导批示的报告分门别类,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对财政批准的自采项目,坚持货比三家,定点采购。最大化的节约采购资金。每月按时登记固定资产凭证,输录固定资产账,做到账物相对;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年底与财务科资产负债表相对,录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及时上报财政局。
五、廉洁奉公
始终坚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办事公道正派,公私分明,有较强的原则性,做到明辨是非、耐住清贫、顶住诱惑。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条例、条令,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政法干警“约法三章”等部、厅颁布的各项警令警规和《装备财务处廉政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各项财经纪律,一切从大局出发,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生活俭朴,不贪不占,不利用职务之便对被服务单位吃、拿、卡、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多年来,该同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始终能够立足岗位职责严格把关,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再接再厉,成为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行家理手。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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