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
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孙愫)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严格执行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指出,要坚守纪律红线。中秋、国庆“双节”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毫不懈怠地做好节期纠“四风”工作,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特别强调13条纪律红线:严禁公款买送月饼、烟酒、食品、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公款买送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报销非公务活动费用和个人费用;严禁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违规吃喝或将吃喝费用摊派给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严禁利用机关、单位或企业食堂吃喝宴请;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收受各种节礼及礼金;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生日宴、百日宴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档休闲娱乐场所;严禁以过节为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体现在主动抓实抓好纠“四风”的具体工作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早制定节期防范“四风”问题具体方案,细化措施;要强化压力传导,逐级开展一次谈话活动,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集中教育警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相关纪律规定,把省市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个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示范作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以上率下,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通知》强调,要全面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双节”期间,省纪委从省直派驻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检查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同时省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将对所联系地区和单位“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参照省纪委做法并结合实际,我市将从三个层面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市纪委从市直纪检监察机构抽调人员,组成5个专门检查组,在节前、节中、节后(9月10日至10月10日)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市纪委将分类处置,快查快结。二是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检查组,自9月10日起,开展自查。三是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所联系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四风”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典型问题快查快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情况,会同国税、地税、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要从严追究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自己不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单位,市纪委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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