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购买赃物三人被拘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海燕 通讯员 海波、俊杰、贺猛)近日,滦县一男子将盗窃的2部手机销赃,3名村民因贪小便宜,超低价购买赃物。案件告破, 4人被拘。
10月6日21时许,滦县响嘡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刘官营村梁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并发现可疑人员。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据了解,10月3日上午,梁某发现家中的5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5手机被盗。10月4日8时许,梁某发现有一骑红色自行车的男子在其家附近徘徊,形迹可疑。根据梁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对案发地附近进行了走访调查,将重点锁定在红色自行车及可疑男子的体貌特征上。通过严密筛查,最终锁定响嘡镇东新庄子村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徐某对其进入梁某家中盗窃现金及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了另外5起盗窃行为。警方调查发现,徐某共偷盗3部手机,其中一部白色奥悦牌直板手机以2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一部黑色手机留作自用,从梁某家盗窃的苹果5手机以31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后来王某又将手机给了郑某,郑某花费40元钱将手机解锁后留作自用。
目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人张某被依法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王某、郑某分别被依法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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