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曾将“黑手”伸向公安机关,落网后被判刑
重操旧业专偷行政事业单位再被捉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一男子曾在白天潜入公安机关行窃,并因此入狱。重获自由后,他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专门在白天实施盗窃作案,目标均为行政事业单位。近日,滦南警方经缜密侦查,循线追踪,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擒获。
据介绍,5月9日中午,滦南县公安局宋道口派出所接镇卫生院报警,称该院员工宿舍被盗,护士赵某的4000元现金和周某的1500元现金被盗。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于9时36分许进入卫生院,在一楼观察一段时间后,上了二楼。二楼的监控显示,该男子最后进入赵某和周某的宿舍,几分钟后离开。警方确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查清盗窃嫌疑人系从县城方向乘坐出租车而来,大概40多岁。嫌疑人作案后从卫生院门口向西走,并未急于逃离现场,而是在紧邻卫生院西侧的一工厂门口继续寻找作案目标。未果后,其在一超市旁边的修理部内搭乘一辆吉利车,前往县医院。其在县医院门口再次乘坐出租车离开,去向不明。
侦查中,民警发现嫌疑男子非常狡猾,具有较高的反侦查能力,其作案、逃跑手段熟练,绝对是一名“老手”,且很可能受到过公安机关打击。办案民警当即兵分两路,一路回到所内查询网上同类案件信息,并进行串并案分析;一路继续追踪嫌疑人去向。
负责追踪的办案民警在滦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帮助下,掌握了嫌疑男子乘坐出租车去往胡各庄方向,并掌握了该男子的大致体貌特征。另一路办案民警也通过网上查询发现,2007年发生在兴隆县某公安分局、迁安某派出所的两起盗窃案与镇卫生院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两案的犯罪嫌疑人付某(42岁,迁西县辛集镇人)均是在上班有办公人员工作的时间进行作案。付某落网后被判刑,于2015年1月被释放。其近期在滦县、乐亭和滦南三地活动,且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两路民警获取的线索一经对照,最终确认嫌疑男子就是付某。
经大量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于近日查明付某在迁安出现,并于当日上午在建昌营镇某旅馆内将其抓获。
经审,付某交代了自3月份以来,其在滦南、滦县、乐亭等地盗窃作案14起,盗窃现金13000余元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已被滦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跃安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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