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驶报废出租车上路被查获“赔大了”
驾照被吊销车辆被强制报废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季男魏伟)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报废出租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监督其将车辆拖至机动车回收中心,现场将车辆解体、强制报废。
据介绍,11月9日,交警八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爱军在学院路与新华道交叉口执勤时,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停在路口等待绿灯放行的一辆出租车号牌无信息,遂将该车引导至岗区进一步核查。经查实,该车已超过使用年限,属报废车辆。
王爱军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将车辆扣留至大队,依法当场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在11日监督驾驶人将车辆拖至机动车回收中心,现场将车辆解体、强制报废。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驾驶报废车上路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报废车车况差,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发动机、底盘等主要部件老化严重,大多数已是“病入膏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不予承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损害赔偿等方面没有保障;驾驶报废车上路一般使用伪造、挪用或套用牌证,有的干脆就是无牌无证,这一部分驾驶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选择逃逸,给公安机关侦破带来难度,也使受害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交警部门希望市民不要驾驶和乘坐此类车辆。
交警特别提示,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自行拆解或转卖。车辆所有人需要承担对自行拆解或转卖报废车而引发的经济和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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