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李建军、韩润泽)今年以来,迁安人社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任务部署,树立“情系民生、造福百姓”的核心理念,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工作、真抓实干,确保了各项全年目标的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12228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34460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173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212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21288人,其中农民工7232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93943人。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46976.87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31523.17万元,失业保险费征缴2068.63万元,工伤保险费征缴6967.8万元,生育保险费征缴1270.82万元
持续开展攻坚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稽核、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开展扩面专项行动,推动用人单位全险种参保、全员参保,抑制中断缴费上升势头。调整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由工资总额3%降至2%,生育保险企业单位由0.8%降至0.5%,有效促进了扩面征缴。截至目前,全市各险种新增参保7138人次。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办法,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240人。
加大稽核工作力度,维护参保职工权益。按照省厅、唐山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养老保险欠费企业缴费能力鉴定工作,共稽核企业16家,涉及职工人数17436人。“两定点”单位管理扎实有效,共扣减定点医院违规医疗费用24万元。开展了2016年打击套保骗保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对违规定点单位作出了相应处理,暂停零售药店和医疗诊所医保网络运行9家,限期整改并拒付违规费用住院医疗机构7家,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10家、零售药店45家,对4家住院医疗机构和2家医药连锁公司限期整改。
完善职工医保政策,推进医保规范化建设。结合该市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算制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迁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单位医疗费用年度预算与决算管理。规范门诊慢性病管理,根据2015年度全市慢性病患者就医实际状况,出台了《迁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慢性病的申报、鉴定和就医费用管理等内容,将慢性病人员购药时间由每月两次变更为一次,购药限额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增加。对14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2015年度年终考核按总额预算制结算办法,年度实结金额8452.5万元,控制在年度预算总额以内。
落实制度整合要求,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划转工作。印发《迁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能机构划转的实施方案》,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问题已全部解决到位,基本完成了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能机构划转(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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