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才艳楠)当下,二手车市场交易火热,不过因为鱼龙混杂,消费者屡屡买回“烦恼”。乐亭警方提醒,持证交易,莫贪便宜是关键。
近日,张某通过“朋友”牵线,花了12万余元买了一辆几乎全新的德国轿车,比市场价要便宜七八万元,卖车人声称该车是抵押车,无法过户,只能签一份合同。张某虽也产生过疑问,可自觉捡了便宜,没能抵挡的住诱惑便交了钱,把车开回了家。没想到,警方把一个冷峻的事实摆在他面前,“你买的是赃车”。
类似的“陷阱”,其他消费者也不时遭遇。为此,乐亭警方提示:
一、确定购买前,要请卖方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如果卖车人不是车主还要请其出示委托书,认真查验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真伪,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有无涂改痕迹。
二、要注意车辆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如果是,一定要到交管部门查询有无盗抢车上网记录,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三、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二手车交易,须前往二手车交易市场,做车辆评估,并交纳交易费,再由原车主和现车主在开具的二手车交易证明上共同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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