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付卫峥)近日,一男子二次酒驾在开越路新华东道立交桥东侧,被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查获。巧合的是,该男子上次酒后驾驶也是在此处,被同一交警查获。
当晚21时许,交警六大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夜查行动时,发现开越路新华东道立交桥东侧,一辆从古冶驶往市区的黑色面包车行为怪异,非常可疑。“当时我们正在路口检查,这辆车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但车辆明显不在正常的行驶状态中,司机行为十分异常,一看就有问题。”交警随即将该车拦下。
打开车门,民警闻到了一股酒味。经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辆车的车牌非常眼熟。”经执勤民警回忆,黑色面包车比较少见,让人印象深刻。同时,该驾驶人也称记得交警。后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2016年6月,张某就因酒驾在开越路与新华东道立交桥东侧被同一民警查获。
“上次酒驾都被我们查过了,怎么这次还敢酒驾。”面对交警的询问,该驾驶人后悔万分。原来,他在古冶做生意,当天中午和朋友聚餐时,虽称其要开车来,不能喝酒,可抹不开面子,更以为晚上交警不会上路执勤,便心怀侥幸酒后开车上路。
交警查阅此前的案卷了解到,该驾驶人第一次酒驾被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此次,该驾驶人不仅要接受罚款、拘留的处罚,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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