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付卫峥)1月22日凌晨,唐山迎来2018年的第一场雪。早8时,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开越路新华东道立交桥东侧执勤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司机。
经过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驾驶员姓孙,1970年生,古冶人。据了解,孙某在21日晚与朋友吃晚饭时,喝了若干白酒。次日6点多,孙某打算回古冶办事,他也知道喝酒了不能开车,但是想想下过大雪,路上应该没有交警检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孙某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