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10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张会春同志代表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
会议对十二届政协一年来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十二届市政协开局之年的提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提案承办部门和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努力下,提案质量提高,提案服务优化,办理成效显著,提案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十二届市政协常委会要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夯实提案工作基础,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唐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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