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薛强 江帆)我市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难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涉及清产核资的5580个村,已经全部完成了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核实资产总额154亿元。
提高重视程度,迅速推进。我市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了《唐山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建立了清产核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负责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各县(市)区也都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导工作开展。为推进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批示提出要求,深入县(市)区督导,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高效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
强化宣传培训,打好基础。印制清产核资宣传单、宣传袋等,深入县(市)区进行宣传,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做好清产核资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各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先后举办了全市清产核资培训班、清产核资现场培训班、清产核资现场观摩培训班、清产核资软件系统操作培训班等,对县、乡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落实人员经费提供工作保障。市级落实了20万元清产核资工作经费,追加2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非直管县村级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误工补贴,并制定实施方案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要求。目前,县级落实工作经费270.35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同时,各级积极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人员,推进清产核资工作。
加强督导考核增强工作动力。市委改革办将清产核资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在多次会议调度的基础上,市委改革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原市委农工委、原市农牧局两次督导清产核资工作,市级清产核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原市农牧局分别进行专项督导,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市级建立了清产核资周报半月通报制度,印发通报14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要求,并以信函的方式致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落实。
加大指导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我市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流程图及相关示范文本,编印了《清产核资工作手册》发放到村,供学习借鉴。建立“工作交流群”和公共邮箱及时发布培训课件及相关文件资料,召开全市业务交流会,进行政策业务咨询、答疑解惑,并多次深入县(市)区开展业务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