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唐山网站发布《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公告显示,该局依法撤销唐山市丰润区康路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情如下: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9年第1号)
唐山市丰润区康路大药房存在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唐山市丰润区康路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HEBB16-01406),现予以公告。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