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7:2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润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境外入丰人员疫情防控

速扩散!重要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丰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入丰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丰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丰人员(包括境外来丰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丰的中国公民)或主要利益相关方,第一时间将境外来丰人员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境外返丰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及时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公安局反馈。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丰的信息后,要提前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丰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由区防控办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4、全区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丰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向区公安局(110)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5-5155305)拨打举报电话。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编辑: 申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