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15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47例:男(系第33例病例之子),13岁,迁西县人。1月24日至25日居家未外出,期间第27例病例曾来家中聚餐;26日曾与家人到金厂峪镇河北庄村串门,午餐后返回擦都岭村;27日至31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有包括第27例病例在内的多位亲友来家中串门或聚餐;2月1日至7日偶在本村内活动;8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0日被转运至迁西县人民医院,12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5日确诊。
第48例:男(系第32例病例之夫),67岁,迁西县人。1月24日至28日其轨迹与第47例病例一致;29日至2月2日曾多次到本村亲戚家串门;3日至8日居家未外出;9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2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5日确诊。
第49例:女(系第27例、第48例病例之母),85岁,迁西县人。1月24日至2月7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有包括第27例病例在内的多位亲友来家中串门或聚餐;8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西县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0日被转运至迁西县人民医院,11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5日确诊。
第50例:男,30岁,迁安市人。1月31日至2月5日在迁安市一钢厂上班,往返于单位与小石岭村家中,休班期间曾到本村亲属家中串门并与第38例病例接触;6日至12日居家隔离未外出;12日晚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14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5日确诊。
第51例:女,58岁,迁安市人。1月26日曾在小石岭村家中与第15例病例聚餐;27日至2月3日,曾多次到本村亲友家串门或聚餐,并与第29例、第37例病例接触;4日至7日居家未外出;2月8日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医院,当日被转运至唐山市传染病院,15日确诊。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以往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唐山市2月4日至5日新增6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12-17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