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僵尸车”治理的通告
目前,我县城区部分小区、公共停车区域和道路上长期停放一些车况较差、无人问津、落满灰尘、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以及利用报废车占用公共资源用于存放货物和搞生产经营的车辆(以上俗称“僵尸车”)。“僵尸车”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占用道路,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危险,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决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对小区内的“僵尸车”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县城区各生活小区、公共道路、公共空间。
二、整治对象
长期停放在生活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占用公共空间的无机动车号牌、车辆外观破损车辆和报废车。
三、处置办法
对于生活区小区内的“僵尸车”,有物业的的生活小区由物业负责、无物业的生活小区由居委负责联系车辆所有人,接通知后2日内未以清除的,不能联系到车主但在车上贴告知单经7日内未清除的,由街道办向交警大队出具委托书,交警大队负责拖移到停车场;生活小区外“僵尸车”,由交警大队负责联系车辆所有人,接通知后2日内未以清除的,不能联系到车主但在车上贴告知单经7日内未清除的,经固定相关证据后由交警大队拖移到停车场。
四、后续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拖移的“僵尸车”,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有涉嫌盗抢、脏污或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车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玉田县无终街道办事处 玉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