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20:24:2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西发布微信公众号

唐山这县发通告了,严查这些行为

迁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通告

迁政通〔2021〕4号

为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21-2022年迁西县劣质散煤整治方案》《迁西县2021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销售(含线上支付、线下交易,走街串巷、移动兜售)劣质散煤,一经查获,一律依法没收劣质散煤并采取高幅度处罚。

二、全县范围内任何企业和个人运销散煤必须持有《质检报告》,没有《质检报告》一律按劣质散煤查扣并依法严肃处理。

三、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非法储存、燃用劣质散煤,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收缴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乡镇、街道组建劣质散煤管控网格化监管队伍,建立网格化管控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属地销售(包括流动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网格化管控主体责任。对应发现而未发现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网格监管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乡镇、街道举报,由乡镇、街道组织联合执法,依法查处。

五、对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拨打5720315、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当地乡镇、街道执法队或公安局派出所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500元奖励。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编辑: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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