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4 12:40:5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海港医保中心

唐山19家医药机构被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我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海港经济开发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监管,现将2021年全年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3家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发现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实际与销售上传不符问题:

(1)唐山海港万邦大药房,追回违规费用628.5元;

(2)唐山南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港崇峻店,追回违规费用55.5元;

(3)中诚医药乐亭县有限公司海港港兴街店,追回违规费用54元。

二、4家医疗机构经监控系统及现场检查,存在查床时患者不在院且未办理离院手续问题: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追回违规费用3171.8元;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开口卫生所,追回违规费用2315.71元;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海卫生所,追回违规费用2320.54元;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追回违规费用5590.63元。

三、2家医疗机构经核实疑点数据,存在重复收费、诊疗目录对照错误等问题: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追回违规费用29935.1元;

(2)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医院,追回违规费用1050.61元。

四、4家医疗机构经现场检查及数据筛查,存在项目对照错误、组套收费不合理、超限用药、未按河北省物价收费等问题: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追回违规费用8564.5元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开口卫生所,追回违规费用7059.6元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新海卫生所,追回违规费用4250.3元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卫生院聂庄卫生所,追回违规费用4047.3元

五、2家零售药店因市督导组现场检查,存在账实不符问题:

(1)唐山康之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港四季嘉园店,暂停医保服务90天;

(2)唐山海港康喜达大药房,暂停医保服务90天。

六、1家零售药店经现场检查,存在变更营业面积未备案问题:

唐山南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港夏日店,暂停医保服务90天。

七、3家医疗机构因自身原因,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第一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

(2)唐山海港德善堂中医诊所

(3)唐山海港善缘堂中医诊所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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