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5 18:24:0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唐山推出医保“十大举措”,确保疫情期间政策保障不断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吕钊)记者从3月25日下午唐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医保局推出了医保“十大举措”,确保疫情期间政策保障不断、挂网采购不断、经办服务不断、宣传引导不断。

举措一: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支付政策

加强确诊患者报销政策保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等新增药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列支预算,不纳入定点救治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医院放心救治。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医院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院资金垫付压力,截至目前,共对全市125家救治医院预拨付专项救治资金2.8亿元,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举措二:及时调整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挂网采购政策

3月24日起,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5元/人次,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按规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同时,加强相关数据测算和监测,协同推进价格、采购、支付和信息系统改造各项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疫情救治急需的药品和耗材开通了采购绿色通道,畅通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药品及耗材的采购渠道。

举措三: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落实省内无异地政策,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全省范围内住院、门诊、门慢特病、药店购药费用刷卡“一站式”结算,省内异地就医不提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引导患者在首诊地就医,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减轻患者跑腿垫资压力。在加快推进跨省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基础上,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畅通网上备案渠道,3月20日以来,本地参保人员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528人次;外地人员在唐住院结算198笔,门诊结算726笔,其中门诊慢病84笔,大大减少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举措四: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确保慢性患者在疫情期间及时用药

为保障参保慢性病患者长期服药需求,积极推动慢病长处方政策落地落实。经诊治医院的医生评估后,在符合处方规范、保证用药安全的情况下,将高血压、脑血管后遗症等34个门诊慢(特)疾病的单次处方用药量放宽到90天,减少参保患者就诊配药次数,降低感染风险。

举措五:全面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

一是开通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参保单位人员变更、缴费核定、信息修改等业务,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等税务平台线上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3月20日以来,完成单位缴费工资核定1353笔,参保登记1260笔,职工缴费133703人。二是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备案,可通过“唐山长护险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按提示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支持门慢特病患者使用“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中的“河北智慧医保平台”申请门慢(特)病鉴定。3月20日至今,完成申报认定535笔。

举措六:方便参保人就近在定点药店购买防护用品

为减轻参保人负担,将疫情期间群众急需的疫情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诊疗项目和试剂费用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减轻群众购买负担。

举措七:全力支持全流程扫码就医购药

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凭“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扫码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免接触扫码购药。3月20日以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及购药结算186700人次,其中使用电子凭证结算达36652笔。

举措八:全面推行医保经办业务预约办理

为满足疫情期间群众医保服务需求,解决因管控给大家带来的不便,直接采取电话预约、网上办理的方式提供及时贴心的医保经办服务。预约成功后,群众可携带相关材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现场办理业务。同时,持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举措九:全力做好疫情封控管理期间医保服务保障

一是放宽疫情封控期间门慢(特)病待遇享受政策,新申请冠心病、器官移植术后和城镇职工医保五年期限病种(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萎缩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期)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员就诊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时,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待录入系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确保不因报销影响及时就诊。二是延长手工报销业务办理时限,参保人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的,可推迟到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暂不受12个月办理时限的限制,最长可延长6个月。三是对受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结束后一个月内缴费。封闭管理结束后一个月内足额补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四是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已足额缴纳2022年2月份职工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职工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举措十:为群众提供医保政策电话咨询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增加唐山市医疗保障政策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客服电话5908000人工坐席,及时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意外伤害住院备案、业务操作指导等政策咨询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最新医保政策信息。3月21日以来,共接听咨询服务电话361人次,其中受理意外伤害住院备案160人次,协助处理门诊慢(特)病业务51人次,指导异地就医备案25人次,沟通单位申报缴费业务16家次。

编辑: 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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