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8 21:23:3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安融媒

迁安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明白纸

当前,新冠病毒肆虐,形势严峻复杂,全市正在实行全面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场所)、村居,严格执行区域封闭,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违规必查,违规必究。

1.封控期间,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4.对阳性病例次密接等重点人群,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隐瞒病情、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6.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7.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8.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措施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9.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曙光初显,春意正浓。只要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共克时艰,我们就一定能够守护住“北方水城、美丽迁安”这块净土!山河无恙,百姓安好!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编辑: 罗旭辉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