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17:41:2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话说滦州

滦州发布致全市货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致全市货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各位货车驾驶员朋友们:

当前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作为道路货运驾驶员的您仍然坚守在运输生产一线,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产生活良性运转做出了积极贡献。鉴于货车司机职业性质特殊,往来省内市内外频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友情提醒,请您认真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在营运期间,要加强个人自身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要求,不与其他人员进行非必要接触,用餐选择盒饭或自带餐食,避免堂食,不进入大型商超、浴池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配齐防护和消杀用品,严格落实车辆消杀、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级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目的地、途径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报告病例的地区,回程途中尽可能绕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途经或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货物,要尽可能做到全程不下车、减少非必要接触。

三、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出车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应取消或终止行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遵守从业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拆除、损毁或关闭车载北斗定位设备。凡私自屏蔽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有意损坏监控设备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禁利用他人手机或信息套取健康码、行程卡绿码,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和管控措施,做到一人一手机,人机合一,保证全天候联系畅通。

五、主动报告相关信息。凡是滦州市以外来(返)滦人员,特别是从有疫情发生城市返回的驾驶员,或接到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告知与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您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和住宿场所报备,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果您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驾驶员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各位司机朋友谨记以上事项。感谢您在特殊时期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交通管控组 

2022年4月13日

编辑: 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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