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执行疫情防控行程提前报备制度的
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区疫情防控行程报备制度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一)域内人员外出报备。全区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坚持非必要不离唐。因就医、就学、务工等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在外出前24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行程,外出后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丰前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并按市外人员来丰返丰政策执行。
(二)域外人员来丰返丰报备。市外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坚持非必要不来丰不返丰。确需来丰的,需要提前3日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及单位报备行程。每人每次来丰返丰均需如实提前报备。
二、报备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2.拟前往的目的地及途径地,出行时间及预返回(抵达)时间;
3.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航班号等信息,拟自驾的车辆车牌号;
4.核酸检测时间及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三、报备方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村(居)民发布,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微信随时回应。同时,要保存好个人报备资料,记录好报备时间,确保及时采取有效防疫措施。
四、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丰返丰,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来丰返丰,且未主动报备已经到丰的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继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上述以外地区来(返)丰人员也要根据疫情防控部门指令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五、报备责任
1.需报备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2.未主动报备人员,如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3.对于未报、瞒报、谎报行程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通知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通知信用管理部门予以信用体系惩戒。
4.对于应报未报、瞒报、谎报有关信息,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危险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丰润区疫情防控咨询举报电话
区防疫办咨询举报电话:
0315-5155305
疾控中心咨询举报电话:
0315-3216806(工作时间)
0315-5122863(值班电话)
各乡镇街道咨询举报电话:
丰润镇:5122798
常庄镇:3228718
银城铺镇:3211081
刘家营乡:3111213
任各庄镇:5502765
新军屯镇:5539523
小张各庄镇:5532275
欢喜庄乡:5530134
丰登坞镇:5111062
李钊庄镇:5548001
白官屯镇:5556027
石各庄镇:5552231
沙流河镇:5566224
七树庄镇:8730335
杨官林镇:5412442
左家坞镇:5574138
泉河头镇:8072903
火石营镇:8736267
王官营镇:5580949
姜家营乡:5589348
浭阳街道:5176217
燕山路街道:3212324
太平路街道:17796996581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