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9 13:33:0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遵化发布

遵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域道路进行封闭管控的通告

遵化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对市域道路进行封闭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的交通道路封闭管控工作,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决定对市域环界对外连接道路及城区道路进行封闭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时间

自4月19日6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控道路

(一)市域环界对外连接道路。长深高速(遵化东、遵化南、党峪、侯家寨)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东新庄)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清东陵支线(平安城、清东陵)出入口、G112(罗文峪兴隆交界处、党峪丰润交界处)国道、G203(原邦宽线,建明迁西交界处、石门蓟州交界处)国道、遵宝线(遵玉交界处)以及遵玉公路与蓟州交界处(果河桥)等14个市域环界交通主干线的对外连接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双向),以及市域环界“县、乡、村”级道路的对外连接交界处。

(二)市区(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包括:建龙路口、新医院路口、影大路口、西环岛路口、人民公园警务站口、一实小西口、新法院西口、电视台路口、邮政大楼路口、新汽车站路口、水泉路北口、凤凰路警务站、朝阳路北口、东关大桥路口、东二环岛路口、凤凰路南口等。

三、封控措施

市域环界的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封闭管控检查站和“应急通道”(其中,长深高速党峪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东新庄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清东陵支线平安城出入口,实施物理封堵);市域交界处的其他县级及以下对外连接道路交界处,由属地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封堵管制,并组织力量值守,所有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四、应急通行

(一)民生物资供保车辆

涉及民生供保的生活必须品和日常用品运输配送类、医疗防控物资类、成品油运输类、农业生产资料重点保供类、保障能源安全类、粮食物资安全类、重大工程建设类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及人员,一律持证通行(4月20日24时前,原唐山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的“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依然有效;自4月21日0时起,统一启用由市交通局审核并加盖市疫情防控办公章“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经防疫检测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合格,并进行核酸、抗原“双检测”后,抗原结果正常的,允许在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核验通行证件,并落实防疫措施后,结合接收单位张贴封条,“点对点”运输至接货地址,中途不许停留;卸货后离遵车辆,司乘人员中途不许下车,按原路径驶出遵化;对车辆卸货后不再外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车辆司乘人员所属乡镇(街道)严格防疫措施,实行隔离防控,闭环管理。

(二)党政机关市直单位车辆

1.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车辆。所有上路行驶车辆均需持证通行(制式、特种车辆除外)。原市疫情防控办制发的“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仍然有效,凭此通行证件,可在遵化市域范围内(不含高速公路、不可出遵)通行。

2.制式车辆及特种作业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殡葬车辆等制式车辆以及其他特种作业车辆,可在市域范围内通行,并由车辆派出单位履行车辆使用和个人健康监管职责。

(三)因特殊情况通行的车辆

1.人民群众因急病就医、孕产妇转运等紧急特殊事宜,需在我市市域内道路通行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村、居(社区)委出具的证明后,允许按照规定的路线在我市市域内(不含高速公路、不可出遵)通行。

2.参与医疗救治工作的医护人员、核酸采集人员以及民生供保超市配送人员,可凭有效工作凭证,在市域内规定的道路“点对点”通行。

五、违规处置

广大群众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封控管理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将加强巡逻管制,对不听劝导、拒不执行道路交通封控管理指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编辑: 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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