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网约车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网约车载客出现司乘感染,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全市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就加强网约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交通工具通过网约车平台、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招揽乘客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非法载客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常住地在路南区的网约车经营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车辆信息和经营者信息,并提前按照唐山市出租车防护标准,在驾驶舱与乘客舱之间加装物理隔离膜,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且市级政策允许网约车经营后,方可经营。
3.市级政策允许网约车经营后,网约车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出租车驾驶人员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禁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运营期间严格规范佩戴“三件套”(面屏、N95口罩、防护手套);收付款要采用微信、支付宝付款等网络支付方式,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4.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减少出行,自觉抵制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运营的非法网约车,并积极举报、提供相关运营线索及证据。让我们同心同向,合力防控疫情蔓延,坚决打赢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路南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