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亭 县 公 安 局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亭县卫生健康局
乐亭县人民法院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
通 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扩散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未经许可,违法违规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黑出租、黑网约车)的行为,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二、对于非法营运的客运三轮四轮车、救护车,由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卫健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三、广大市民要做好自身防护,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客运车辆,拒乘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若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蔓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交警值班电话:
0315—4628026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举报电话:
0315—5221908、628067
卫生健康局电话:
0315—4626107
城管热线:
0315—12319
乐亭县公安局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亭县卫生健康局
乐亭县人民法院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