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1 06:53:5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乐亭发布

乐亭再出台九项举措,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乐亭县人民政府

关于助力市场主体帮扶纾困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全国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县在出台《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帮助其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顺利渡过难关,千方百计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减免租赁费及税费。承租我县国有房屋的租户及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摊位或房屋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租费减免3个月;除此之外,鼓励对外承租房屋从事经营的业主,减免承租方3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条例授权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城区工业聚集区、投资集团、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二、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具备采购资质的乐亭县服务业企业目录,对乐亭县政府系统有物资采购方面需求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面向乐亭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采购。(责任单位:财政局)

三、加大交通领域支持。对出租车免除三个月承租费;为有需求的货运车辆及时办理电子通行证;对从业资格证疫情期间提供超期审验。加大保畅保通,对于保供车辆、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和其他车辆建立绿色通道,由交通管控组负责,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民生物资有保障。公开电话:0315-4628026(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

四、为农产品销售保驾护航。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更多经纪人,为农民果菜销售搭建更多快捷购销桥梁。针对加工海参滞销问题,积极帮助养殖户、养殖企业,联系外地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为种养殖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并组成农业专家团队入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农技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加大对农业贷款的支持,扩展“农保贷”业务范围,让更多种养殖户享受政策福利。(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水产中心、金融办)

五、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在省市政策基础上,从县财政中再给予50%的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经县人社局认定的),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同时,给予企业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在省市政策补贴每人570元/月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3个月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吸纳就业满2个月后予以兑现。加大就业、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开辟更多公益岗、见习岗;进一步扩大基层单位招聘规模,年内争取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辅警、“三支一扶”志愿者等岗位招聘,积极为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全力促进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六、落实社保稳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继续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取得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参保职工的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二是加大利率下行、减费力度。引导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行,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下降15个基点左右,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做好贷款期限管理。对个体工商户灵活运用稳贷续贷、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和降息等方式,应贷尽贷。展期期限不低于6个月,要做好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接续转换,延期期限不低于6个月。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征信风险和信用修复。四是加快贷款审批效率。线下贷款审批时限缩短3个工作日,线上贷款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责任单位:人行、金融办、银保监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八、县财政出资在万佳融资担保公司设立500万元资金池,作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兜底资金,加大宣传,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局、投资集团、金融办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九、强化人才引进奖励。对全职引进的博士(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30万元;对全职引进到我县中小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15万元;对全职引进到我县中小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6万元。以上补贴分5年发放,如需在乐亭购买自住房,可申请一次性预支。对1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组织部、财政局)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并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及具体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予以公布。上述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除有明确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末。措施中有相关政策和明确期限规定与国家及省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政策和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编辑: 许云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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