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恢复办理不动产业务的通知
各位市民:
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自6月20日周一起恢复办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2022年6月17日已预约成功尚未办理的,可于20-24日凭17日预约凭证至原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与当日业务穿插办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