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木厂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聘25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迁安市青年就业见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升广大青年就业能力,迁安市木厂口镇人民政府特面向社会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25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取。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21年6月以后毕业离校未就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3.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且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能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拟招录就业见习人员25名,具体科室部门由木厂口镇人民政府分配。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到期自动解除。
四、工作待遇
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现为每月19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就业见习的青年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木厂口镇政府报名: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办理或创客广场5号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9日
报名地点:迁安市木厂口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三楼组织)
联系电话:0315-7052038
迁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招收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升广大青年就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身体健康,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届毕业生)。
3.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扶持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且尚未缴费社会保险的人员;对已经就业(含灵活就业、申请过营业执照)或成功创业的人员,不得组织参加就业见习。
4.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二、见习期限、待遇及工作地点
见习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为每月19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地点为迁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见习具体科室部门由办公室分配。
三、见习报名方式及手续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见习人员现场出具下列有效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创客广场5号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办理),建议线上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2年6月23日-6月28日
联系人:胡渊远
联系方式:13292568040 0315-7612340
地 点:迁安市花园街在水一方路口西行100米道北院内
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