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河北省“最佳城市(乡村)美容师”关爱慰问拟推荐人选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最佳城市(乡村)美容师”关爱慰问活动的通知》(冀工字〔2023〕21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2023年河北省“最佳城市(乡村)美容师”关爱慰问拟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实名向省住建厅反映。
电话:0311-87805322 (城市美容师)87908996(乡村美容师)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建厅
邮编:050051
电子邮箱:cuihongfei@hebmail.gov.cn
附件:2023年河北省“最佳城市(乡村)美容师”关爱慰问拟推荐人选名单.docx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