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2025年12月15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办公厅最新发布《兵役登记工作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兵役登记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或者当年上大学需领取《兵役登记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未超过24周岁(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登记方式
(1)首次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由公民自主完成。兵役机关会为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出具电子兵役登记凭证。确有需要的,也可以出具纸质兵役登记凭证,电子和纸质兵役登记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2)公民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核实相关情况,并协助完成登记。
(3)往年(2025年11月30日以前)已参加兵役登记,且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无论是否应征报名,都需要再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兵役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家庭信息、学业信息和联系电话有变化的应及时修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最新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应当作出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对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评定为一级至三级残疾等级的公民,应当作出免服兵役的结论。
如有相关免服兵役的身体情况,请按相应级别如实填写,同步上传佐证材料。
六、应征报名
进行兵役登记后,如果有意愿在2026年应征报名的,可在“全国征兵网”上直接进行2026年应征报名。2026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026年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