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印发的《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唐山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开始时间
2026年1月1日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2.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3.申报入口。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商务部将于1月初开通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提交端口。
4.申报材料。个人身份信息、一类银行卡卡号、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在河北省内(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下同)提交补贴申请。
5.其他事项。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河北省内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汽车置换更新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2.补贴标准。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3.申报入口。消费者通过手机终端懂车帝APP,搜索“河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题页进入申请页面填报信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端口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4.申报材料。个人身份信息、一类银行卡卡号、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在河北省内提交补贴申请。
5.其他事项。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河北省内开具或办理。
三、活动方式
2026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补贴资金按月均衡使用,用完即止。
四、其他事项
河北省和唐山市活动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咨询热线
省级政策咨询电话:0311-89891881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0315-2822928
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路南区:0315-2205137
路北区:0315-3724754
开平区:0315-3387708
古冶区:0315-3253652
丰润区:0315-5183158
丰南区:0315-8128828
遵化市:0315-6670277
迁安市:0315-7639172
玉田县:0315-6106100
迁西县:0315-5613565
滦州市:18633156869
滦南县:0315-4129612
乐亭县:0315-4621512
曹妃甸区:0315-8851155
高新区:0315-5776077
海港经济开发区:0315-2917059
芦台经济开发区:022-69392001
汉沽管理区:022-69213794
唐山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